特首掌「搣柴」生殺權

【本報訊】外界一直只知政府有機制推薦及決定每年的特區授勳名單,原來褫奪已獲勳銜及嘉許人士勳銜,亦有既定機制,只因過往政府從未應用執行而不為人知。政府禮賓處表示,任何受勳人士如被定罪或個人行為影響授勳名單聲譽,授勳評審委員會秘書就會把個案交由特首考慮,以決定是否把有關人士在授勳及嘉許名單中剔除。

黃健靈仇振輝「免疫」

至於在回歸前已有太平紳士名銜,亦有既定的褫奪機制。根據《太平紳士條例》,太平紳士被委任後,在本港或以外地方被定罪及判監,即會被撤銷委任。

除了昨日公布被「搣柴」的洪承禧、胡詠紀及蔣世昌,在○二年獲頒銀紫荊星章的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前主任黃健靈、以及在九八年獲頒銅紫荊星章的前油尖旺區議會主席仇振輝,亦曾被法院裁定犯下刑事罪。惟黃及仇均未有被褫奪勳銜,估計是與兩人僅被判社會服務令有關。

而九七年獲頒大英帝國官佐勳章(OBE)的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九年因侵吞病人捐款及醫療費四百萬元,被判入獄二十五個月,但由於其勳銜由英國當局頒發,特區政府無權將他「搣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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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靈

仇振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