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3/2010

  • 2010年03月24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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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吾厚黑:我贊成議員時薪二十元

香港最低工資立法風起雲湧,飲食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建議將最低時薪訂為二十元,雖然犯了眾怒,惹來扔錢洩憤,然而此君無懼無畏勇往直前,表示不排除稍後會將薪酬水平建議訂得更低。

難能可貴的是,連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也加入戰團。振英哥哥在其網誌質疑二十元時薪論,直接向業界叫陣道:「請用數字說服我。」

哈哈,熱鬧啊熱鬧,精彩啊精彩,好事之徒如我者絕對期待夾纏不清的泥漿摔角激戰連場。按事態發展,假如有人扔蕉、扔鞋、扔硬幣,不足為怪也。

時薪二十元到底是不是過分刻薄?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奸者見奸。對於奸商而言,恐怕不是過分刻薄,而是過分闊綽。

若以每天工作八小時計,時薪二十元等於日薪一百六十,一個月下來就是四千多元,足以讓大老爺少喝一支紅酒佳釀了。老實說,如果我是一毛不拔的孤寒財主,我是會感到非常肉痛的,務必向立法會袞袞諸公懇切求情:放過我吧,最低工資要是訂得太高了,你叫我如何牟取暴利呀?

古語有云,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議員若然堅持把最低時薪訂於二十元水平,怎樣才會有說服力呢?辦法其實是蠻簡單的,不妨以身作則,議員時薪也以二十元計算,讓反對者毫無還擊的空間。那時候呀,議員自可振振有詞表示,看,我跟大家一模一樣領取同樣低薪,不要再罵我助紂為虐欺壓窮人了。

犧牲小我構建和諧社會

議員時薪二十元絕對功德無量,不是說香港貧富懸殊太嚴重了麼?不是說議事堂之內太多人霸着茅坑不拉矢了麼?不是說情操高尚的政治從業員視錢財如糞土麼?不是說為民請命的議員是民意代表麼?那可好了,一律時薪二十元,跟平民百姓同呼共吸,結成密不可分的命運共同體。

議員時薪二十元還有一個莫大的裨益,正是構建和諧社會。如今的八十後年輕人怨氣極大,怨天怨地怨這怨那,其中一個焦點是埋怨薪酬不足以買樓。大家試想想,議員一旦也淪為既卑且賤的廉價勞工,日做夜做捱了一輩子也買不起樓,薪酬比議員高出一截的八十後年輕人是不是怨氣全消呢?犧牲小我惠澤社群也。

一言以蔽之,我贊成議員時薪二十元。

王十章
人人做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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