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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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遊不問責 官員免費歎世界

內地官員公款出國旅遊,早已成為官場潛規則,儘管當局三令五申,但因缺乏強有力的問責制,官員我行我素,瀟灑歎世界。

據內地媒體報道,吉林省煤炭工業局(現改名為能源局),從二○○七年至二○○九年上半年鄭重作出決定,在局內組織各層次的官員公款出國,並指定局裏幾個領導分別帶隊,在短短兩年時間裏,先後組織了九批五十一人公款出國旅遊。

這些公僕徜徉於歐洲如詩如畫的風景名勝,迷離於拉斯維加斯五星級酒店,賞玩迷人的煙花,品味高級西洋酒,甚至喝到眼睛出血,紙醉金迷,揮金如土。

中紀委事後調查,吉林煤炭工業局出訪邀請函是買來的,出訪報告是從網上抄襲的,出訪項目是無中生有編造的,出訪期限是嚴重超期的,出訪費用是向下屬單位攤派的,出訪官員身份是虛假的。更令人不齒的是,在汶川大地震全國國喪期間,中央嚴令,除需出國簽約等重要活動外,其他出國團一律取消的情勢下,該局依然頂風組織人員出國,四處遊玩。

如此明目張膽的公款出國旅遊,責任人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審核把關人員僅給予誡勉談話和寫出檢查,既不摘烏紗帽,也不承擔旅遊費用。懲治的大棒高高舉起,落下來卻是不痛不癢,所有涉及的官員都是官位穩當,毫髮無損,令人憤怒。

問責乏力 難煞歪風

其實,按照有關規定,公款出國旅遊除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外,其旅遊費用應該一律由團組成員個人承擔,可是吉林煤炭工業局的公僕幾百萬元旅遊費用是誰買單?難道還要讓納稅人獻愛心?

吉林當局的處理可謂隔靴搔癢、輕描淡寫,對於那些官員來說,得到的遠比失去的多,反正該吃的吃了,該看的看了,該玩的玩了,警告和記過又算得了甚麼呢?花公家錢,飽自己眼福,受個無足輕重的處分,官員豈不趨之若鶩?

公款旅遊已成一大公害,也是民怨焦點,中央發布的禁令數不勝數,但總是難以煞住這股歪風,主要是懲處措施太過軟弱。違紀者既不「丟官」、「辭職下台」,也不會當作違法犯罪論處,根本無法阻嚇公僕的出國旅遊衝動。

去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廣州海事法院法官到非洲公款旅遊一案,雖然輿情洶湧,千夫所指,但廣州海事法院院長免職後,又當選為廣東省政協副秘書長,不僅未受影響,反而官升半級。這到底是懲罰,還是獎勵呢?

在國際上,許多國家絕對禁止官員公款旅遊,不久前,新西蘭住房兼漁業部長菲爾.希特利違規使用公務信用卡支付自己及家人旅遊開支,醜聞曝光後,不但歸還全部費用,而且辭職下台。中國何時能做到對公款旅遊的零容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