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過去屢傳冤案,中央政法委近日針對有關問題,出台首個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指導意見,要求法官、檢察官、民警等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要終身負責,並建立責任追究機制,依法嚴肅查處刑訊逼供、暴力取證、隱匿偽造證據等行為。

內地官媒引述中央政法委消息指,有關文件對辦案程序提出規範,訂明訊問疑犯時應在合法地點進行,全程必須錄音或錄影作證,移交案件時亦應同步呈遞有罪無罪、犯罪情節輕重等全部證據,避免引用應當排除的證據作批捕或起訴依據。

有關的文件重申,定罪證據不足的案件應該依法宣告被告無罪,不能作留有一手的判決,至於罪犯提出的申訴或檢舉材料,不得扣起或隱瞞。文件又強調不能因輿論炒作、上訪等壓力而作出違法裁判,或片面追求破案率、定罪率等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