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學者倡貪官退贓可特赦
【本報訊】內地近期屢爆官員涉違紀貪腐受查,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建議,對官員財產公示實行有條件赦免,即官員匿名清退賄款後,可赦免其罪,以此換取貪官支持政治改革。另有專家提出建廉政特區,試驗赦免退贓官員成效。網民批評有關建議是縱容貪官。
被斥縱容
李永忠接受《京華時報》訪問時指,現公示官員財產,無疑只會讓他們成為政改的阻力者和對立面。他建議應實行有條件的部分赦免,即腐敗分子將收受的全部賄賂匿名清退了,並且在案發後,經查實退回的贓款與實際情況完全脗合即可赦免,並藉以換取這些官員支持政改。
日前在廣州中山大學舉辦的第二屆中國廉政制度創新學術研討會上,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亦建議中央授權成立多個廉政特區,在區內實施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和有條件部分赦免政策,集中處理歷史積累的腐敗問題。
北京中央民族大學教授張宏良昨向本報記者表示,此舉根本不可行,只會使腐敗合法化。他指出,絕大部分貪官已將贓款轉移海外,此舉將令貪官更容易洗錢,只要退一點賄款,就可漂白大部分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