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計劃購置具水炮功能特別用途車應付大型示威場面。香港民權觀察指警方未有公開擬購買的水炮車資料,但據土耳其防暴用途車輛供應商 Mogol Makine所製造的水炮車RCV6 技術參數估算,水炮車水炮射擊距離為五米,對目標物的衝擊力可達三百二十磅;如距離為十米,其衝擊力亦達二百八十磅,憂會危及示威者,促撤回。
組織估算,該水炮射向距離為五米及十米的碎石或雜物時(體積為一立方吋),可令這些物件彈射,分別產生每平方吋二十六及十磅的衝擊力,因這類型雜物的體積細小,如射向眼球可造成嚴重傷害。至於水炮衝力在五十米的距離,仍有可能令人失去平衡及跌倒,而跌倒的人士與硬物撞擊或於高處墮下的傷害更難以估計。組織認為防暴水炮車的水柱衝擊力強大,可構成極為嚴重且永久的人體傷害,但警方一直拒絕公開武器使用原則,故公眾難以監察及作出法律追究,所以要求當局立即撤回相關撥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