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有「為死者諱」的傳統,哪怕是臭名昭著的大奸大惡之輩,死去也就一筆勾銷。可惜山西省前副省長任潤厚入土未能為安,近日中紀委宣布開除其黨籍並沒收非法所得,而他去年九月已經因病死亡。作為第一個死後仍被開除黨籍的省部級高官,任潤厚生前肯定沒有料到,自己會以這樣的方式在中共反腐歷史上寫下一筆。

可能有人會說,人都死了,開除黨籍有意義嗎?有的,就是保持黨的純潔性,第五代不能容忍貪官玷污自己的名聲,即使已經翹了辮子。中共信奉無神論,黨員死後不能說「主懷安息」、「上天堂」或者「見閻王」,所以「去見馬克思」成為死亡的另一種說法,靈柩蓋黨旗也是一種榮譽,惟一旦被開除黨籍,連馬克思也沒有資格見到。當然更重要的是,貪官死後還被追繳非法所得,令不少貪官「犧牲我一個、幸福全家人」的遺願成為夢幻,必能形成極大的阻嚇力。

「寧見閻王,不見老王。」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確是狠角色,的確比閻王還可怕。事實上,中國官場貪腐之風在中共第三代、第四代期間登峰造極,積重難返,只有如王岐山這樣的能人、狠人,才有膽量打破「刑不上常委」的鐵律,順便破除貪官「一死百了」的潛規則,才能在短短兩、三年內一舉扭轉貪腐之風。前常務副總理黃菊若泉下有知,必慶幸自己死得早,當年他捲入上海首富周正毅的社保基金案,但案件未審判他就病死了,蓋棺論定時享受「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黨和國家的卓越領導人」等尊榮,要是擱在現在,恐怕是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一樣的下場。

貪官沒有好日子過,老百姓就會過好日子。老百姓對貪官死後仍被追究責任當然拍掌叫好,但還是有一點意見:何不追殺到底,連貪官的國籍、人籍也一併開除呢?黨的純潔固然要維持,人類及國家的純潔也很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