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心跳遲救一分鐘 死亡風險增10%

【本報訊】醫護人員拯救生命,要同時考慮很多因素,香港急症醫學會會長蕭粵中表示,若病人已無心跳及呼吸等生命表徵,盡快送院搶救可增加生存機會,以心房顫動引致的心跳停頓為例,文獻指每遲一分鐘施救,死亡風險增加百分之七至十;但又非所有危急疾病必然是送往愈近醫院愈好,如急性腦中風病人,應在黃金三小時內注射溶血針,醫院是否有相應專科人手和設施,均影響存活率,醫院的距離非唯一考慮。

急性中風須送指定醫院

蕭粵中贊同當局先以心跳及呼吸停頓作為指標,救護車一律把此類病人送往最近醫院。然而,並非所有危急疾病必然是送往愈近醫院愈好,如急性腦中風病人,應在黃金三小時內注射溶血針,醫院有否相關服務、能否盡快安排電腦掃描及由腦科醫生診治,均會影響存活率。他指出,心跳及呼吸停頓並非唯一的危殆情況,惟其他危急疾病的診斷方法較複雜,當局需考慮是否授權並訓練救護員使用更多藥物或醫療儀器,建議消防處及醫院管理局為救護員提供更多培訓。

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說,技術上應可配合新安排,現時發生大型事故,救護員亦要按傷者傷勢緩急分流,故若處方在指引內加上「危殆」類別,救護員應可應付;他又相信電子地圖應可自動計算出各間醫院與現場的行車距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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