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公安部公布,明年三月一日起,接受其親生父或母於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的內地「超齡子女」,申請單程證赴港定居,與在港親生父母團聚。
保安局發言人說,超齡子女來港定居的申請安排自去年四月一日在內地實施以來,申請受理及審批情況順利,合資格申請人陸續獲批准來港。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內地當局就超齡子女申請的審批情況及來港安排保持緊密溝通及聯繫。內地當局表示會視乎工作進度,按序受理其他合資格超齡子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