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建議終院釋法解決雙非嬰

  • 律政司前日下午向終審法院提交就外傭居港權上訴案的書面陳述,建議終院在處理外傭居港權案時,向人大常委會要求澄清於一九九九年就港人內地子女案釋法之效力。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表示,希望人大澄清有助解決「不同類別人士,包括外傭及雙非嬰兒的居港權的法律問題」。有法律界人士批評做法有向法院施壓之嫌,有損司法獨立,更有學者指司法獨立暴風雨將臨。但袁國強反駁指律政司只是「建議」終院尋求人大澄清,一切需由終院「自行決定」,而終院亦有尋求釋法的先例,「我可以好清楚話畀你聽,呢個唔係一個壞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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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傭居港權終審上訴案現已排期於明年二月二十六日在終院審理,預計審訊三日。律政司前日下午向終審法院提交案件書面陳述,建議終院向人大常委要求澄清九九年就「吳嘉玲案」釋法之法律效力。人大於「吳嘉玲案」釋法時曾提及特區籌委會一份於九六年的文件,當中指明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在港定居的港人所生子女才享有居留權。不過至○一年終院審理「莊豐源案」時,考慮到居留權屬特區內務,故未有考慮到籌委會文件,令「莊豐源案」成為首個「雙非」案例,亦間接引發外傭及雙非嬰兒的居港權爭議。

    強調建議 否認施壓

    律政司現建議終院要求人大澄清,有助藉解決外傭案「通常居住」的定義,連帶解決「雙非」居留權問題,但會變相要終院推翻「莊豐源案」判決。但袁國強昨否認政府向終院施壓,強調律政司只是「建議」終院尋求人大澄清,而釋法亦非由政府提出,釋法與否需由終院自行決定,「因此我不認同律政司用上述處理外傭案的方式會為香港的法治帶來暴風雨,這一點我是絕對不認同」。

    袁國強說,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終院可自行提請人大釋法,強調是次對終院的建議「無論在法律和相關法例的考慮下,有需要、亦合適這樣做」,又否認律政司會「無底線」釋法,重申最後決定權於終院手上。他又指去年六月的「剛果金案」中,終院亦曾尋求人大釋法的先例,「當時兩個律師會、法律界及國際社會也普遍認為這方式不會影響司法獨立或香港法治」。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昨分別指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未有作回應。而在退休前提出「暴風論」的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亦指,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宜在庭外討論。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一年莊豐源案的判辭已清楚顯示出,時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同意不將籌委會報告作為人大釋法的一部分。

    若政府現為解決雙非問題,藉外傭案作契機「暗渡陳倉」,推翻當日決定,將摧毀本港在自治範圍內司法獨立的保障,一國兩制中兩制的界線亦趨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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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終院○一年裁定父母也非香港人的莊豐源擁有居港權,至此至今年八月約有十九萬五千名雙非嬰在港出生,引發港人多次示威。

    終審法院

    袁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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