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介紹仍要查清底細

【本報訊】銀行信用狀(LC)是銀行按交易中的買方(申請人)指示,簽發給賣方(受益人)的承諾書,內容列明會根據指定條件兌現付款,是國際貿易中最能夠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付款方式。不過,正因為這份文件非常重要,列明所有細節,較為複雜,一般人士很難分辨真偽。香港付貨人委員會執行總幹事何立基建議,中小企宜委託本港銀行或一些調查機構,代為查核買方背景,不要盡信LC,以免得不償失。

何立基表示,由香港出口的貨櫃價值不菲,故無論買家是否由熟人介紹,都應查清楚其信用背景,不要只信LC。

可委託本港銀行評估風險

另外,亦可委託本港的銀行代做風險評估,判斷替買家簽發LC的銀行是否有問題。他續稱,就算LC無造假,但細節寫錯也會影響兌現;以往曾有一宗個案,買家要求為貨物購買保險,而賣家購買的保額較買家要求為高,結果被視為違反條款,LC失效。

警方發言人則表示,買賣雙方使用LC前,應就對方的商譽作出審慎評估,有需要時應諮詢專業人士。而銀行在查證客戶身份時應加倍謹慎,以減低客戶作出欺詐及訛騙的機會。根據《盜竊罪條例》第16A條的「欺詐罪」,任何人如觸犯法例,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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