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騙OL報案被勸報失

【專案組報道】近月一名OL疑墮入騙局,被騙徒以「背脊有曱甴」為由,趁機偷走褸袋內的錢包。OL受騙後到警署報案,當值警員卻指作盜竊案處理,程序繁複,暗示對方當報失處理,OL對警方辦案手法感到失望。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警員此舉有隱瞞真相之嫌,實屬失職,使更多人受害。

騙徒以背有曱甴為由偷錢包

早前李小姐午膳後返回旺角一幢大廈,途中與一名男子一同搭。該男子未幾指李背後有異物,李問對方是否有曱甴,該男子只叫她不要動,會替她撥走。升降機抵達四樓,該男子要求她步出,甫踏出門,對方又叫她脫下外套及別過面,讓他查看外套,李不以為然,遂交給對方。李隨後返抵公司,着同事替她從口袋取出錢包,卻發現空空如也。

李疑受騙同日到旺角警署報案,但當值警員說:「如果你報警,要隨時上嚟認人,都幾麻煩o架喎。」更稱報警落口供過程要數小時,原想指證竊匪的她,最後報稱遺失財物。李對警員辦案態度感到很失望,因報案其中一個原因,是不希望再有人中招被騙。

有前線警員認為,今次事件是較繁忙警區的一貫做法,藉此減低刑事調查隊(CID)的工作量,「呢啲旺區咁多人扒嘢,個個報案都開file搵CID做,咪好唔得閒!」

警方發言人指,當日下午接獲一女子報稱遺失錢包或可能被竊,但她未能確實其錢包是被盜還是從外套丟失。案件列作遺失或盜竊案,如發現其錢包,將會通知報案人認領,並會繼續派遣人員進行反扒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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