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陳姓孕婦日前到藥房購買安胎藥,回家服用十天後竟下體出血,前往醫院檢查發現藥房職員錯售避孕藥給她,導致胎兒不保。涉事藥房負責人辯稱當日職員忙於應付其他顧客,且陳婦帶來的藥單字迹難辨,才誤售避孕藥。雙方在賠償金上無法達成共識,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陳婦哭訴藥房錯售避孕藥,致胎兒不保。(電視畫面)

藥房職員售予陳婦的避孕藥。(電視畫面)

藥房負責人指陳婦帶來的藥單字迹難辨,才誤售避孕藥。(電視畫面)

懷有近三個月身孕的陳稱,做產檢時驗出孕酮指數偏低,為避免流產,醫生建議她服用安胎藥。本月一日,陳拿着醫生開出的藥單前往買藥,藥單上寫明是地屈孕酮片的安胎藥,藥店職員卻錯給她名為炔雌醇環丙孕酮片的避孕藥,兩種藥均含有孕酮片字樣。

陳女士服用該藥十天後,下體開始出血,遂前往醫院檢查,並告知醫生正在服用炔雌醇環丙孕酮片安胎。

醫生查看後,發現陳一直誤服避孕藥,表示孩子不能要了,最終陳的胎兒不保。

索償30萬 難達協議

藥房負責人事後承認失誤,但指當時並不知道陳懷孕,強調絕不會出售避孕藥予孕婦,又指陳帶來的藥單字迹難辨,加上她向職員表示要買孕酮片,當時店內顧客甚多,職員才誤將避孕藥售予她,出錯的職員已調往其他崗位。

陳表示,因可能會導致不孕、宮外孕等問題,藥房需要承擔責任,需賠償三十萬元人民幣。藥房負責人稱,事後已多次與陳的家人協商,惟在賠償金上無法達成共識,惟有通過法律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