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台灣富二代淫魔李宗瑞被控迷姦偷拍案,台灣最高法院昨就他性侵五女的部分,依五項妨害性自主罪,共判處二十二年十個月徒刑定讞。而他另被控性侵八名女子,涉十項妨害性自主罪的部分則被判決撤銷,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李宗瑞被判囚。(中時電子報圖片)

另性侵8人案重審

據台灣最高法院昨日的判決,認定李宗瑞性侵五人、觸犯五次妨害性自主罪,當中三罪判刑四年十個月、另兩罪則分別判刑四年四個月及四年,共判刑二十二年十個月徒刑定讞,檢方須再向高院申請執行刑期,一般約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間。

另外李宗瑞性侵八人,涉犯十項妨害性自主罪的部分,最高法院則撤銷原審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重審。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則移由最高法院民事庭審理,仍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