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史上最嚴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日前發布。該條例由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領銜修訂,歷時十四個月完成。王岐山曾多次提出,新條例要成為從嚴治黨的一把尺子、廣大黨員的基本底線。在今年一月的中紀委五次全會上,習近平也對條例修改提出「突出重點、針對時弊」的要求。應該說,修訂後的新條例較好地體現了上述要求。

然而,條例中的一些內容也引起了輿論關注和爭議。其中最為矚目的是「妄議中央」被列入違反政治紀律的「負面清單」中,新條例規定,通過訊息網絡、廣播、電視、報刊、書籍、講座、論壇、報告會、座談會等方式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者,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撤銷黨內職務或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妄議」在漢語中有「沒有根由」的胡亂猜測或胡說八道之意。換言之,「妄議中央」即是對中央的大政方針說三道四。就現實而言,包括黨員在內的民間最喜歡「妄議」高層人事布局,這些議論事後看來有很多確實不着邊際,但人們之所以喜歡「妄議」大政方針和高層人事,歸根究柢是政策和人事不透明,激發人們一窺內幕的好奇心。因此,要禁止黨員「妄議中央」,如果不在政策和人事的公開和透明性上下工夫,也即加強公開性,只能是治標不治本,即使禁得了黨員公開「妄議」,也禁不了黨員私下「妄議」。

黨內民主 勢被扼殺

更堪憂的是,將「妄議中央」作為黨員不得觸碰的政治紀律,但又未明文規定「妄議中央」的具體標準,即甚麼情形下的議論才是「妄議中央」,等於將判斷「妄議中央」的自由裁量權交由某些掌權者行使,這會變相成為打壓言論自由,打擊政敵的藉口。其實,「妄議」中央的大政方針,本來就是執政黨黨章賦予黨員的應有權利,如今卻成為禁忌,勢將扼殺黨員的民主權利和本來就稀少的黨內民主。

須知道,執政黨的黨章規定,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參加關於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並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有權在黨報黨刊上參加黨的中央和地方組織,關於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有權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有權在黨的會議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雖然黨章也強調在討論過程中,應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並沒限制黨員「妄議」的權利。

執政黨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先民主後集中,「妄議」正是黨內民主的一種方式。若執政黨因害怕「妄議」變得鴉雀無聲,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