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對夫婦十.一假期間,入住太原沁圓春商務酒店,退房時發現房間有兩個隱蔽鏡頭對住床頭,因而報警。店方解釋,鏡頭為電腦的網絡攝影機不慎跌落地下,而員工無留意檢起,雙方產生誤會,並指攝影機絕無錄下房內情況。酒店答充讓住客劉氏夫婦取走儲存資料的電腦硬盤,他們才不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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