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拆遷戶吐苦水被屈誹謗領導

  • 湖南長沙市民劉華去年底於網絡發表多篇文章,反映自家及其他拆遷戶苦況。警方其後指他曾發表題為《任志強來了,我失業了!》文章,涉誹謗他人予以十天行政拘留。地產界名人任志強否認曾舉報,警方至日前改口稱劉因誹謗當地兩位領導受查。

    劉效仁(評論員)

    原來所謂誹謗任志強是假,冒犯當地領導是真,用媒體的話是奉旨治罪,既然如此,直接發難好了,何必先拿任作擋箭牌,這不是浪費司法資源嗎? 

    《網絡導報》

    志 靈(評論員)

    其實誰都知道任志強是當地警方的擋箭牌,難怪司法機關都看不過眼,判警方的拘留違法。權力導演誹謗案非常易,歸根究柢,是權力得不到有效約束。 

    《珠江晚報》

    逸川夫(網 民)

    對網友冠於誹謗領導罪,最近頻鑽耳朵,大多是莫須有,這種無人報案的誹謗案,灼痛了網絡監督的神經。醜化政府形象的罪名純屬無厘頭,要知道憲法賦予公民批評與監督政府的權力。 

    四川新聞網

    周明華(評論員)

    網絡問政為的是廣納民諫,一聽到網民說出點氣頭話,動輒以誹謗領導來懲罰,實缺乏政治智慧。

    《湖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