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島湖度假村業主游水回家

浙江景區千島湖鳳凰島度假村,○一年以售後包租作宣傳,吸引大批人買樓收租。後因經營不善,該島被法院在○五年拍賣給新開發商。

業主不服新開發商訂下苛刻租賃條約,想收回單位自住,開發商即斷水斷電,渡輪拒載,業主要自行游水回家。輿論狠批當局處理事件不妥,令業主權益受損。

央視《經濟半小時》報道鳳凰島度假村當年以售後包租模式,售出四百多個單位,讓業主買樓後將單位租給開發商經營。開發商還跟業主簽下租賃合同,承諾每個單位每年給予兩萬元租金作回報,並准許業主每年返島居住三十天。

後因開發商經營不善欠債,該項目在○五年被淳安縣人民法院拍賣,連同水電等公共設施賣給新開發商。新開發商接手後即以重新裝修為名,拒業主上島;隨後又開出新租賃合約,將租金回報大降至八千元,業主免費返島度假時間只有十日。

法院懶理違規開發

一百五十多名業主認為新合約不合理,欲回收房屋自住,惟因法院將水電等設施亦拍賣給新開發商,業主回家後發現單位已斷水斷電;屋內淪為老鼠窩,床上滿布老鼠屎,業主更遭渡輪拒載,業主陳文晶○七年為返住所,被迫游水。

淳安縣國土資源局有關人員指他們早已發現度假村存在違規開發等問題,曾建議縣法院先行處理這些問題再拍賣,縣法院最終無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