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高院離譜 姦殺犯改判死緩

雲南巧家縣十九歲少女王家飛與三歲弟弟,前年遭鄰村李昌奎殘殺。雲南高級人民法院日前終審,依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死緩,推翻一審死刑判決。雲南高院指,李自首認罪、悔罪態度好,又積極賠償受害人家屬。事件激起熱議,聯署要求重審。雲南高級人民法院公布將重新審核。

楊 濤(檢察官)

雖說藥家鑫殺害張妙是兇殘的,但畢竟是交通肇事後臨時起意。李昌奎殘忍殺害王家飛姊弟,顯出嗜血與人性的淪喪。要說兩案差異,唯一可能就是輿論的關注度不同。如果因此讓罪性更嚴重的李昌奎免死,則是中國司法的深刻悲哀。《揚子晚報》

沈菩薩(法律工作者)

死緩判決遭質疑是當然的。先姦後殺,對三歲小孩痛下殺手,手段之殘忍令人駭然。法院判決簡單,不足服眾。罪犯的死與活,當然應由法院判決。但法院判決如何讓公眾信服,而不損司法權威,是法官們必須面對的問題。《新京報》

龐青松(網民)

讀罷上述消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李昌奎這個罪大惡極的人渣憑甚麼得到死緩?李昌奎案令無數正直的人鬱悶不已。現今犯罪活動猖獗,竟仍聽到有人說要取消死刑。依我說,不但不能取消死刑,對某些罪行惡劣者應處以極刑!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