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婆追贍養費官准夫減付

一名富有妻子竟向貧夫索取贍養費。獅城一對男女一九九七年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女兒,妻子前年以丈夫行為不合理為由申請離婚獲准。三十九歲妻子雖為家庭主婦,靠投資股票和出租物業,年收入逾約六百萬港元。打工的四十五歲丈夫年收入僅約五十五萬港元,收入不及妻子的一成。妻子要求丈夫每月付約二萬一千港元贍養費,法官最終裁定丈夫只需付約一萬五千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