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近年掀起童模熱,卻揭露童模培訓班亂象叢生,法律「灰色地帶」更是當中主要隱憂。專家指家長功利心態、經紀公司為錢炒作,以及商家宣傳手法,是導致童模熱過度升溫的主因。然而,內地目前對涉及兒童的商業活動尚未進行具體規範,輿論都擔心童模現象盛行,會影響兒童的健康成長。
有內地律師表示,部分家長不理會子女的感受,安排他們參與各式各樣的模特兒騷,甚至為此經常向學校請假,耽誤子女學習。內地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三條列明,父母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該律師認為,孩子義務接受教育期間,不應花太多時間在走騷等商業活動上。
在國際上,有不少國家禁止兒童拍攝電視廣告或參加商業活動,例如在瑞典和意大利,就分別全面立法禁止十二歲以下及十四歲以下兒童拍攝電視廣告。中國於去年底曾對《廣告法》進行第二次修訂草案,僅指出不得利用十歲以下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但對兒童參加商業活動未有具體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