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
  • 事主鄭健華

    【本報訊】擁碩士學歷的已婚高級教育女顧問,前年到常光顧的美容院做臉部護理時,遭該處三名女職員指她乳房有硬塊,疑在威嚇及疲勞轟炸三小時後,她終不敵游說而購買值十四萬元的身體護理療程,並先以信用卡簽帳七萬元作押金,事後她向消費者委員會及海關投訴而揭發事件。該三名美容從業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對消費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昨於九龍城法院受審後被裁定表證成立。

    首被告鄭慧蓉

    指乳房有硬塊要通淋巴

    三名被告依次是美容師主管鄭慧蓉(二十五歲)、美容顧問王珍珍(三十四歲)和自僱營業經理鄭麗賢(四十三歲),據知三人已離職。案中的「靚一世集團」分店位於尖沙咀金馬倫道中國保險大廈。

    四十七歲女事主鄭健華供稱,案發前年十一月二十日近下午六時,她放工後到上址,首被告在房內替她做臉部護理時,期間次被告入房建議她買身體療程,又向她介紹第三被告,指對方認識中醫師。

    未幾第三被告為她檢查身體淋巴部位,用手按她乳房及身體兩側和大小腿後,指兩邊乳房有硬塊,之後三名被告各「你一言,我一語」,要她馬上做「通淋巴」,否則會「有事」,又指有客人因沒通淋巴結果半年後「出事」等。事主最初以自己健康為由而拒絕,但最終指稱是在不清醒、遭威嚇患乳癌及「怕死」情況下,才購買本來不需要的療程。

    辯方盤問時指眾被告當時僅建議事主通淋巴,沒說過「乳癌」或「硬塊」;又指高學歷的事主自○七年起,曾先後向四間美容機構買療程,當中包括DR醫學美容,且每次均簽署療程協議;事主承認上述說法,但否認是因被丈夫責罵「大使」及沒錢為療程供款才反悔。

    案件編號:KCCC 3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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