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秘書處將會有人事變動。現任法律顧問馬耀添明年中退休,秘書處昨日刊登廣告招聘新人,該廣告披露法律顧問的底薪為二十萬元,另加每月二萬三千元現金津貼,工作滿三年還有一筆約滿酬金。
秘書處今次棄用獵頭方式,有消息指會直接向大律師公會或律師會羅致人才。而秘書處廣告開列的法律顧問條件亦很高,如要求應徵者「非常熟悉香港政治架構和立法機關在行使及履行憲制權力及職能方面的運作情況」,還要有極佳的判斷同領導能力,兼有良好的溝通、管理及人際相處技巧。這些條件並非單純法律專才可勝任,還需要對行政、立法有深入認識,兼有卓越的管理、溝通能力。
法律顧問是立法會的律師,現時立法會大會、內會甚至財會等大小會議的主席主持會議及工作時,經常要向法律顧問諮詢法律意見,同時,法律顧問還要兼顧議會的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