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講
  • 內地維權律師許志永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昨日二審宣判,維持入獄四年的原判。內地網民多指判決不公,但不是認為判刑太重,而是不滿判刑太輕,更指這種人放出來還會破壞社會和諧,應判無期或死刑,這不能不令人驚詫了。

    從網絡留言的「殺氣騰騰」觀之,大部分應是「五毛黨」所為,他們如廁時將良心一起沖到下水道,收錢辦事,不必再以正常人之心智行為去看待,但如果普通老百姓也認為許志永破壞和諧理當重判,則是助紂為虐,令人悲哀了。

    許志永所犯何罪?他是十一年前湖北青年孫志剛被打死後「公車上書」要求全國人大廢除收容遣送制度的「三君子」之一,後來幫助三聚氰胺毒奶粉的受害者打官司,介入浙江反拆遷遭輾死的錢雲會案,敦促當局盡快就官員財產申報制立法,而直接導致其入獄的則是教育平權訴求,當局指控他唆使北京部分家長包圍教育部,聚眾滋事,許志永否認控罪,指家長是向教育部門和平表達意見。

    許志永發動家長到教育部申訴是否擾亂公共秩序,這是一個有爭議的法律邊界問題,即使違背現行法律,其所作所為是維護公眾利益卻不能否認。中國社會嚴重不平等,人分三六九等,首先就體現在教育權利上,如北京居民考北大、清華這等著名學府,分數比外地人低很多;又如農民工孩子到城裏讀書,必須返回原籍地參加考試,種種不公平令無數窮家子弟輸在起跑線上。許志永要求窮人子女應獲得與城裏人同等的教育權利,這難道也有錯?

    路見不平一聲吼。許志永挑戰不公正的社會制度,頗有古代俠士風範,因此成為當局眼中釘,不足為奇,然而,那些受不公制度壓迫的人竟然為當局背書,要求重判許志永,這已不止是以怨報德這麼簡單。當年魯迅筆下,搶購沾有烈士鮮血的饅頭治肺癆的華老栓們,現在仍然滿坑滿谷。

    香桐仁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