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溫州高鐵意外死者賠償標準金額為五十萬元人民幣,但原來部分是乘客購買車票時自己墊付,相當於票價百分之二的保費,比起鐵道部自九九年至一○年過去十二年共收取高達逾一百六十八億元的保費而言,可謂九牛一毛。
按相關條例規定,保費被劃入鐵道部的運輸收入,採取內部自收自保方式,沒有委託第三方保險公司經營,因此不受保監會等部門監管,用途及資金去向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