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小氣候:「部分民主」政體禍根早種
本身是政治與公共行政學者的行政會議成員張炳,替特區管治亂象頻生把脈,認為香港政治體制僅是「部分民主」,由特首到立法會並非透過全面選舉產生,民意認受性不足。他預料政府民望低迷、管治舉步維艱的局面,拖到二○一七年普選特首之後才迎刃而解。
如果張炳鐵口批中,明年換屆的特區政府,五年任期內將難以逃離管治權威受損、施政困難的宿命。今日以捨我其誰、當仁不讓姿態,準備落場競選特首的三名疑似參選人,不啻跳火坑,就算如何擁有過人睿智,符合阿爺設下的三個完美特首條件,恐怕也只是蹚渾水,步老董和煲呔曾後塵,上任之後民望極速燃燒,幸運者在一片罵聲中捱畢五年任期,不幸者則難逃身體某部位痛楚而中途下台。
「部分民主」政治體制成為特區最高權力追求者命中注定的詛咒,為何明知衰收尾,前赴後繼者依然大不乏人,心存僥倖打破魔障,是疑似參選人自視過高,抑或張炳的書生之見,脫離特區的實際政治生態呢?
在九十年代初提出「文明衝突論」,認為冷戰後世界暴力衝突源於文明與宗教差異,預示九一一恐襲無可避免的美國已故政治學巨擘亨廷頓(一九二七——二○○八),早在其六十年代著作的《轉變中社會的政治秩序》一書中提出,社會不穩定源於政治制度追不上社會需要,問題不在於政府的形式,民主或專制,而在於政府的水平;除了管治能力,更包括整合各種社會力量。亨廷頓更認為,對於不發達國家而言,一黨專政是較民主政治為佳的選項,威權政治維持的社會穩定性,更有利於經濟發展。
香港特區的政治體制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基本法》草擬時期設定,迴避政黨政治,以為照搬港英年代的行政主導模式,刻意弱化立法會的功能,保護由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建立回歸之後香港特區的有效管治。結果英治年代的高效管治無法複製,原因正是政治制度追不上社會需要的結果。
現行「部分民主」的政治體制先天不足,如果政府具有高超的管治能力,凝聚各種社會力量支持施政,仍能行使有效管治,正是不拘形式,在乎水平,只要管治高效,民眾可以容忍個人政治權利不足。當政治體制不民主,政府管治水平低劣,甚至僅維護小撮人利益,民怨大爆發只是遲早的事,東南亞兩個多年來政治穩定的國家,較早前新加坡的選舉結果、還有一黨獨大多年的馬來西亞爆發大規模反政府示威,都是殷鑑。
《基本法》嘗試複製英治港督般的開明專權特首,但港督背後受到英國民主政治的制約,回歸後的香港特首卻依賴明君。結果庸愚的老董欠缺管治能力,現任的煲呔曾剛愎自用、自以為是,當缺陷的政治體制遇上劣質管治者,民怨滔天事屬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