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小氣候:決策失誤煲呔曾諉過於民

在市民不滿民生狀況創出十九年新高的高壓氛圍之下,煲呔曾避無可避出席本年度立法會最後一次答問大會,正面應對高燒民怨。煲呔曾果然有備而來,開場白聚焦的兩大問題,正是政府管治和房屋問題,認為樓價貴、置業難形成核心社會矛盾,把當前兩個管治難題合二為一。

還以為煲呔曾會就近年特區政府的連串管治失誤有甚麼深切反省,向市民道歉,卻原來通篇開場白在諉過塞責,還透過答問環節預警明年七月特區政府換屆前後,外圍歐債危機隨時衝擊特區的政治、人事轉動,又玩狼來了。

煲呔曾認為今日行政與立法的緊張關係,源於《基本法》沿用的行政主導體制,行政與立法互相制衡,加上議會政黨林立,政府又需要尋求穩定的支持力量推動施政,導致民意成為政黨和政府重要的決策坐標。

一句話,今日特區行政與立法的高度對抗局面,是制度(《基本法》?)的錯,煲呔曾言下之意,只是接了這個「爛攤子」,行政立法關係弄致如斯田地,他也是制度的「受害者」呢!

事實上,在《基本法》的行政主導體制設計之下,立法會的重重機制,加上選舉制度保證議會內必定形成一個佔多數的親建制陣營,理論上行政機關提出的政策可以通行無阻。正因為社會矛盾不能在議會解決,市民才一次又一次透過上街抗爭宣洩不滿,這才是煲呔曾管治失敗的制度之惡。

特區政治體制「先天不足」,還要加上後天失調,煲呔曾認為民意受環境、傳媒取向及意見領袖影響,政府決策之後,認為利益受損的人會繼續反對,政府和立法會議員就算有多年的政治經驗,亦未必能準確評估民意變化。政府決策後所面對的不確定性變得更大,導致政策出台之後,仍須按最新民意作修訂才得到立法會通過。煲呔曾這番話,把政府錯估民意、決策失誤的責任,統統自動轉帳到民意變幻莫測。原來導致政府決策無所適從,要負責任的是立場搖擺不定的市民。

可能煲呔曾上台太久了,忘記四年前競選時自稱的「政治家」身份。作為特區行政機關一把手,推動有效施政的首要考量,正是如何準確掌握民情走向,估計決策出台後可能牽動不同持份者的利益,遇到多大反對聲音?煲呔曾做了這麼多年「政治家」,民望由六年前上台高開低走,在任期剩餘不到一年之際,民怨翻起滔天巨浪,他竟然歸咎於民意不可測?

煲呔曾率領的管治團隊經政治委任組成,主要職責就是處理政治事務,決策貼近民意,評估可能觸發民情反彈的隱藏危機,平衡不同持份者的利益,決策官員怎能諉過民意改變。玩得政治就要「食得鹹魚抵得渴」,如果民意只有一種聲音,香港特區還有需要以月薪三、四十萬元聘任「政治家」煲呔曾和政治委任的司、局長問責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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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