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大量中成藥返港或違法

帶大量中成藥返港或違法

【本報訊】新的中醫藥條例將於本月三日(周五)起生效,並規定市面售賣的中成藥必須註冊,任何人在港售賣、進口或管有未註冊中成藥屬違法。現時本港已有五千四百種中成藥註冊被拒,同時有一百六十八種中成藥被取消註冊。衞生署昨日呼籲市民勿使用未註冊中成藥。至於不少市民外遊時均會購買中成藥返港,該署強調,若數量合理或供自用,可予免責,但相關藥物若屬大量,亦可能違法,除非能證明藥物非作銷售用途。

本港現有九千一百五十種「過渡性註冊」中成藥,獲發HKP編號;二千一百五十種「非過渡性註冊」中成藥,獲發HKNT編號;另有九種中成藥符合正式註冊規定,將可獲發HKC編號。根據中醫藥條例第一一九條規定,本月三日起,任何人銷售、進口和管有沒有上述三類編號的中成藥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和監禁兩年。

註冊中醫師製藥可豁免

衞生署助理署長林文健昨解釋,未註冊中成藥的品質和成效沒有保證,市民不應使用,本周五起須停售。他說,市民可以不知或無理由懷疑所管有的中成藥未註冊,免遭檢控;外遊時購買中成藥返港,若屬於合理數量和供自用,也受免責條款保障。不過,條例沒有訂明何為合理數量,市民外遊時購入大量中成藥回港送禮,可能因進口未註冊中成藥而違法。林文健解釋,市民可提出證據證明有關產品不作銷售用途,律政司會考慮個別情況再決定是否提出檢控。

另外,中醫師在執業場所製的中成藥,只供個別病人使用可獲豁免。林文健解釋,註冊中醫師有足夠專業水平,確保供應病人的藥物安全,中醫藥管理委員會中醫組負責監管中醫師對病人的專業責任,故給予中醫師豁免。

由於規定中成藥包裝的條文,包括須顯示註冊編號的規定在明年十二月一日始實施,故未來一年,市面售賣的中成藥可能已註冊,但包裝未有編號,市民可瀏覽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www.cmchk.org.hk或本周五起致電衞生署熱線2319 5119,查詢已註冊中成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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