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1700萬敗訴兼賠錢富商情婦輸到貼地
索1700萬敗訴兼賠錢富商情婦輸到貼地
本港已婚知名富商情婦懷疑富商另結新歡,聘請私家偵探暗中調查,兩人卻由賓主關係變成性伴侶。私家偵探稍後與另一女子結婚,富商情婦早前入稟高院向男方追討一千七百萬元借款,指被告持有兩人床上片段作要脅。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日頒下判詞,指考慮與訟雙方案情後,認為私家偵探口供較可信,相信富商情婦交出之款項全屬餽贈,故判她敗訴之餘,並要就事件對男方構成之損失,賠償六十七萬餘元,另支付利息及訟費。
本案原告人為T女士,被告則為邵偉端(三十一歲)。法官裁決時指出,被告之口供較令人信服,相信原告從未期望被告會交還所有款項,故在法律上被告亦無還款責任,裁定該筆逾千萬元款項屬餽贈。
不忿被告結婚 虛報遭勒索
法官亦相信事件全因原告人得悉被告結婚,深感被出賣後,決定要取回所有金錢,才向警方虛報遭被告勒索。被告因此在家中被捕,過程遭鄰居目擊兼傳媒大肆報道,事後一度被收押、失去工作兼纏訟兩個月,故此,法官認為原告人反需為此向被告作出賠償,故裁定她須另付六十七萬餘元。
本案於今年六月開審,原告曾出庭作供,指她九四年在酒店工作結識富商後,為其誕下一對子女。
賓主變密友 先後六度性交
二○○五年,她懷疑富商另有外遇,以七萬元聘請被告調查富商的電話紀錄,後又支付四十萬元予被告,要求拍攝富商與新歡的床照,被告其後並沒拍得此相。幾個月後,原告與被告卻成為密友,並在四個月發生了六次性關係。原告又指出,○五年九月起,被告先後以開設公司、借錢出糧等藉口向她借錢。不過,辯方指事件皆因T不忿被告與女友結婚,而作出誣告。
案件編號:HCA 2229/07


私家偵探獲賠6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