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7宗罪蠶食血汗錢

強積金7宗罪蠶食血汗錢

強制性公積金推行十周年,僱員投訴僱主拖欠供款情況仍然嚴重,今年首九個月,拖欠供款的投訴佔積金局收到的總投訴八成五。工會聯合會昨日力數強積金計劃七宗罪,包括積金局打擊拖欠供款不力及對沖機制削減打工仔強積金存款,打工仔退休後的保障隨時被蠶食殆盡,而受託機構的財政及投資運作透明度低,行政費用高亦損害打工仔的強積金。有立法會議員狠批積金局今年巡查率佔投訴數字六成,較過去三年平均兩成勁增,只是應付外界壓力「臨急抱佛腳嘅做戲」,何況至今亦沒有僱主因欠供強積金入獄,拖欠二百萬元強積金只罰款兩、三萬元,怎能起到阻嚇作用,促請港府修例嚴懲。

工聯會引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及積金局數字,今年頭九個月,該局共收到四千一百多宗有關強積金的投訴,數字雖有下降,但當中僱主拖欠供款佔整體八成五,數字持續高企;僱主沒有為僱員登記戶口亦佔整體投訴三成四,比率創歷年新高。

欠供從未判坐監

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指出,現時法庭對拖欠供款的僱主刑罰太輕,「從來未有個案因拖欠供款而坐監,有個案拖欠僱員供款超過二百萬元,但都只被判罰款兩至三萬蚊。」他批評現行法例阻嚇性不足,建議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及嚴格執行監禁懲處。

近年僱主流行跟僱員簽兩至三年的聘用合約,僱主在合約期滿前解僱員工,可透過機制從供款中抽取款項對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此舉往往令僱員的供款被蠶食殆盡。

葉偉明引述積金局年報資料,去年的對沖金額佔淨供款額達百分之八點二,即僱員每供款一百元便被蠶食了八元二角,對沖率較○二年上升了五個百分點,「如果打工仔不斷經歷被解僱,份強積金就冇幾多剩。」他認為,此機制毫不合理,促請積金局將之廢除。

推行強積金的流弊亦在近年逐漸浮現,諸如僱主清盤而令僱員損失供款,無論如何追討亦難以討回、難以查閱受託機構的帳戶及機構財務欠缺透明,以及受託機構處理強積金供款過程中收取過高行政費,均損害僱員退休保障。而供款員工查閱僱主有否供款時,必須有僱主的簽署才能公開,此舉完全是扼殺僱員在該投資基金的保障。

急需動「大手術」

工聯會認為,有必要修正及改善上述問題,盡快通知被拖欠供款的僱員,及增加受託人收取管理費用的透明度。

積金局過去亦遭批評監管不力,今年是強積金推行十周年,該局的巡查次數卻突然較去年增加近一倍,葉偉明質疑這只是積金局向外界「做大戲」,預期「積金局小修小補唔符合實際需要,如果唔做大手術,十年後市民嘅反彈更大。」

工聯會16項建議

1.廢除強積金對沖機制

2.設立「全民退休保障計劃」

3.主動巡查比率增至60%

4.設立僱主黑名單制度

5.禁止違法僱主投標政府及公務工程5年

6.訂立判刑指引及定額罰款

7.建議強積金補償基金向工人墊支被拖欠的供款

8.受託人必須通知被拖欠供款僱員

9.訂立處分受託人的規例

10.規管受託人行政程序、手續及所需時間

11.建立紅簿仔查閱制度

12.推行僱員一生一戶口

13.披露徵收管理費詳情

14.向僱員每月披露基金表現

15.公積金累算權益低於強積金,僱主需「包底」

16.沒有「包底」等同拖欠供款刑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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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被批評監管信託公司不力,市民的退休生活得不到充足保障。

葉偉明(左)力數強積金推行十周年的七宗罪,促請當局改善流弊。右為工友代表David講述被僱主拖欠供款後的繁複追討程序。

積金局推行強積金十年,仍未能完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