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尚有頗多實際注意事項,筆者希望可與讀者們分享,尤其關於新盤《成交紀錄冊》。
在樓宇銷售期間,發展商每天均須在售樓處及其指明的網站,於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展示其成交紀錄。以往市民甚至專業估價師亦很難如此快捷地得到這些成交資料,往往要等買賣合約於土地註冊處登記以後,才能獲得。現在確實提供了一個便捷途徑取得最貼市的成交紀錄,提升物業買賣的透明度。
這《成交紀錄冊》會清楚列明有關買賣合約的簽立日期、成交價、支付條款以及是否涉及與賣方有關連的人士。從這些資訊,準買家從中就會知悉項目的銷情,哪些單位及支付方法較受歡迎等等,對準業主的置業決定有重要影響。
訂書面協議免爭拗
再者,任何購置有關住宅物業而連帶獲得價格折扣、贈品或任何財務優惠或利益,都在紀錄冊上一一列明,如此準買家就可以明瞭新盤單位的最終實價。
但筆者看過一些報道,曾有買家投訴未能獲得地產代理於交易中承諾提供的一些折扣優惠。在此,筆者必須提醒各準買家,發展商早就清楚列明各項價格優惠於價單內,且再備存在成交紀錄冊上。地產代理自發性提供的額外折扣或利益,不會列明於此成交記錄冊,市民應該向地產代理查詢,明瞭當中安排。
為避免爭拗,買家應與地產代理訂立書面協議書,除了折扣金額外,何時提供有關折扣尤其重要。一般而言,這些優惠都必須在買家完成交易後才會支付。買家切勿期望這些由地產代理提供的優惠可用來繳付樓價,免失預算。
理想城市集團業務發展總監及企業估值部主管 張聖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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