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河南鄭州一間小食店門外貼上「本店無現金,請好漢另找它(他)處」的字條,獲路人圍觀。據悉該店在半年前開始經營,惟已遭小偷盜竊兩次。雖然每天關門前,老闆都會將現金和貴重物品帶走,惟小偷每次盜竊都會破壞門上的把手,而維修把手需花費約四十元,老闆遂在門外貼告示,盼可避免盜賊再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