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法庭周日裁定,二十三名活躍分子違反抗議法,舉行非法集會,判處各人監禁三年和罰款約一萬一千港元。國際特赦組織稱,指控無根據和荒誕,要求釋放眾被告,稱讚他們因違抗不義法律而被捕,是良心犯。眾被告六月舉行示威,要求釋放被囚者和廢除抗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