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昨起審議刑法修正案草案,提出多項修訂。其中針對貪官,首度將具體涉貪金額與量刑脫鈎,改為定出三檔刑罰級別;貪官若坦白認罪、積極退贓,有機會獲減刑。分析擔心新修訂或成周永康、谷俊山等大老虎的免死金牌。

罰則分三級

刑法修正草案針對貪污受賄犯罪的三項修改主要為:一,刪去具體數額,修改劃分為數額較大或情節較重者、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者,以及數額特別巨大或情節特別嚴重者;三者有相應三檔刑罰。對數額特別巨大,保留適用死刑。

第二,草案從兩方面加大處罰力度,包括完善行賄犯罪財產刑(沒收財產或罰金)規定及嚴格從寬處罰條件,犯罪較輕並有檢舉揭發等立功表現才可免除處罰。第三,利用國家工作人員影響力謀取利益,向近親行賄亦列為犯罪。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指,若單考慮金額,難以按案情適當量刑;考慮反腐需要,貪污受賄者若如實供述罪行、真誠悔罪等、草案規定可從寬處理。

中國問題專家胡星斗向本報表示,新修改可對貪官造成心理壓力;但從寬處理則有機會讓大老虎與當局交易,供出其他大老虎以求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