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在內地確實是個大問題、老問題、難問題。圍繞收入問題,當局也做過很多文章,最典型的就是在溫家寶卸任前一年,承諾當年要出台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但直到翌年才匆匆出台了一個大雜燴式的改革方案,結果可想而知。

在收入分配中,人們最不滿的是國企尤其是央企的高管收入,其薪酬不僅與企業的業績相比高得有些離譜,而且存在大量的職務消費。我親自聽到的一個真實案例,是某國企一個二級公司的辦公室主任,早些年每月的吃飯簽單權是八千元。這些高管的收入不僅抬高了壟斷行業與其他行業的平均薪酬,也導致黨政官員對他們不滿。同是部級或副部級,同為黨國工作,憑甚麼你的收入就比我高出一大塊?它造成的一個後果,是國企成了那些升遷無望的黨政官員的一個蓄水池。若哪位官員由於年齡或其他因素再無向上升遷的機會,組織一般會安排他到油水豐厚的國企去過渡一段時間,「名正言順」領取高收入,以平息其升遷無望的不滿。

對於這一頑疾,看來習近平要拿它開刀了。近期深改組的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兩份文件,都與央企高管薪酬和職務消費有關。問題是,他能否改得動?

國企高管收入改革的一大難點,在於它是以市場化的形式體現的激勵。國企畢竟是企業,雖然它有向社會展示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導向功能,但如果國企高管不能獲得較高收入,他們就沒有動力去做好一個企業。此中難點就在於,如何確定收入激勵和企業業績直接的對應關係。因為市場是動態的,影響利潤的因素太多,而且是隨時變化的,出資人和外部監管無法全部掌握企業訊息的真實性,只能是置身企業內的高管才清楚。因此,他們完全可以此為藉口,為自己的高薪辯護。

減薪必影響積極性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要麼是取消國企老總的行政級別,完全與市場化掛鈎,要麼是按照公務員的管理辦法為其定薪。但前者出於政治因素,至少近期不可能做到,而後者勢必影響國企老總的工作積極性。那麼,保留國企老總的行政待遇,同時為調動其積極性,以較高層級的國家公務員薪酬水平為參照來定薪酬,是否可行?理論而言,似乎切合實際,但這樣做必須完善監督機制,企業的訊息要公開透明,並制訂對訊息失真的嚴厲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