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莞兩名未滿十六歲少女上月底瞞着父母,到一家酒店沐足閣當洗腳妹賺學費。

本月四日深夜,兩人到東江邊游泳,溺水身亡。家人指沐足閣非法聘用童工,要負主要責任,索賠五十一萬元人民幣。人力資源局橋頭分局稱,由於兩少女並沒與沐足閣簽訂勞動合同,未正式入職,沐足閣是否違法暫難以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