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被判囚六年的山東訪民冀中星,控告廣東東莞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政府信息公開法定職責糾紛案」昨開審。冀中星代表律師要求東莞市政府公開當年案件資料,市政府代表稱已交由市公安局處理回覆。法院擇日宣判。

促交代致殘真正原因

該案昨早九時半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庭審,審訊歷時一個多小時,現場約有四十人旁聽,包括冀中星父親、哥哥。冀中星的代表律師劉曉原要求東莞市政府,公開交代冀中星○五年被毆打致殘的資料。出庭答辯的市政府兩名工作人員,堅稱政府已將資料交由公安局處理回覆,符合手續。

冀中星當年駕駛摩的(非法運營電單車)搭載的乘客龔明照亦有到場,稱冀中星當年被治安隊員群毆,而非東莞當局所指的車禍受傷,又指自己當時亦被打傷。劉曉原稱當局必須履行訊息公開責任,清楚交代冀中星致殘的真正原因。另開審前,一批冀中星支持者和訪民在法院外拉橫額聲援,遭公安阻止。

本年七月發生的北京首都機場爆炸案,據冀中星供稱,因遭七至八名東莞治安隊員暴打致終身殘廢,多年上訪不果,才作出的激烈行為。他十月因爆炸罪名成立,在北京被判囚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