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重慶市長壽區女童虐嬰案再有新進展,警方通報,涉事李姓女童年僅十歲,已供出案發經過,惟未透露動機。當局指李因未達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將不立刑事案偵查。

男嬰原原仍留醫,將擇期接受手術。(中新社圖片)

李供稱在升降機內摔打歲半男嬰原原後,再將他抱到二十五樓家中毆打,後來又抱他到露台欄杆逗玩,致他由高處墮下。李事後遇到原原祖母,還訛稱原原遭拐走並一同尋人,伺機將墮進草叢的原原移到小徑上。

或有反社會人格

外界認為李或有反社會人格,據同學稱,事發前李曾笑說要把嬰兒放入袋中由高樓扔下,鄰居亦指李平日行為怪異,曾故意在他人車輛上塗鴉,又捏哭嬰孩等。

據悉,李的監護人已經支付男嬰原原七萬八千元醫藥費,但是原原的家人認為李的行為已嚴重威脅到原原的生命安全,他們向李父母提出控告,索償三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