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 上星期,我參加了「2015 CEPA服務貿易自由化相關政策宣講會」,與廣東省副省長招玉芳、商務部台港澳司副司長孫彤及一眾商界代表和業界人士,共同見證《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廣東協議》)於本月一日起正式實施。

    《廣東協議》是內地與香港於去年12月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最新協議,也是CEPA發展的新突破。跟以往CEPA及其補充協議不同,《廣東協議》採用正面和負面列表的混合模式,表述內地在廣東對香港開放的措施,是內地首份以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制訂的自由貿易協議,開放的深度和闊度都超出以往的CEPA開放措施。整體來說,在《廣東協議》下,內地在廣東對香港服務業開放的服務貿易分部門達153個,佔全部的95.6%。

    在2010年至2012年,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企業獲得累計約港幣2,560億元的業務收益,而香港公司因CEPA而在香港獲得的累計業務收益達港幣1,380億元。此外,香港的投資者與專業人才為內地提供了優質的服務支援,一流的服務業管理與市場推廣經驗亦幫助提升內地服務業的專業水平,並加速與國際接軌。

    上星期的宣講會特設分組研討會及答問環節,由特區政府、中央部委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按服務行業分組,向業界介紹《廣東協議》的各項開放及便利措施,以及內地相關政策、行政配套安排、申請條件和程序等,當中包括業界最感興趣的領域,如金融、會計、法律、建築及相關工程、旅遊、技術檢驗分析與貨物檢驗、電信、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等。

    中央政府於2011年提出,到國家「十二五」規劃期末,基本實現內地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最新的《廣東協議》令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率先在廣東省落實,其模式及內容也為2015年年底在內地全境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樹立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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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 蘇錦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