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精通通識概念》將分享通識科現代中國單元的必懂概念:山寨文化。在中國,山寨文化泛指刻意模仿知名事物,並製造出相似產品的社會現象。山寨文化涉獵的範疇非常廣泛,種類多不勝數。以往社會一向視山寨文化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權,又或是企圖利用非常接近的產品,去欺騙消費者,從而牟取暴利。然而,山寨文化在近年被視作低下階層人民的創作,其原創性逐步受到重視。


顧問老師:通識研究協會主席 馬震寧
山寨一詞在開始時帶有強烈的貶義,意指抄襲以圖牟取不正當利益。山寨貨基本上等同由小企業模仿知名品牌粗製的假貨,這些山寨貨大多是直接的抄襲,侵犯原創者版權。
山寨廠在政府大力打擊下,嘗試對原作品作出極不協調,而且很容易被揭發的修改。這種小修改大多涉及品牌名稱,企圖以假亂真,這種以假亂真的修改,大多期望消費者誤認該店舖屬於世界聞名品牌的分店,繼而以極不相符的價錢購買貨物。
然而,山寨文化底下的經濟活動有助低下階層的生活。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教授、內地傳播學學者邱林川指出,山寨工廠製造的山寨電子產品,讓低下階層得以相對低廉的價錢,享用資訊科技,例如四百多元就可購入一部集MP3、收音機、藍芽功能於一身的觸屏手機。廉價的手機讓離鄉別井的農民工聯繫家人,更可以聯繫朋友取得訊息。雖然山寨貨有可能涉及侵權,但亦能促進資訊科技的普及化,讓更多人能夠享受科技發展帶來的好處。
近年的山寨文化不再停留於抄襲和模仿,反而加入眾多新元素,所製造的產品比原廠製品可能更好。邱林川指山寨創新的反應比原廠快,更能貼合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其中的創新讓產品質素超越大型品牌。可是,部分生產山寨產品公司,近期亦牽涉入侵權官司,故有否侵權仍未可知。因此,山寨文化可以算是一種創作,但掌握得不好便變成抄襲。
若放在單元《今日香港》中,山寨文化的情況與二次創作甚為相似,香港的公民社會將惡搞、新詞舊曲視為二次創作,因此極力反對《版權條例》的修訂。可是,唱片公司亦多番堅稱他們的版權受到侵犯。當中誰是誰非,需要同學仔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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