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反性向歧視立法之爭

  • 顧問老師: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許承恩

    近日在通識課中,考生總有機會接觸關於「反性向歧視立法」的討論,考生會怎麼看此一事件?會否支持政府就反性向歧視立法?當然,考生可就個人信念提出看法。不過,如果考生只是隨意依自己喜好講出想法,難免令人有「吹水」感覺。

    其實,學好通識科的其中一個重要關鍵,就是考生能否將不同時事議題與「概念知識」拉上關係。例如,講及這次反性向歧視立法爭議,不難發現市民會提出一些跟「人權」、「民主」、「自由」、「法治」、「倫理」、「全球化」有關的想法。

    正如有人提出:

    「我們有自由及權利,與自己喜歡的同性戀人結婚!」(人權、自由)

    「如果立法,將會出現『逆向歧視』,我們豈不是失去自由及權利去批評其他人?」(人權、自由)

    「時代在變,其他國家也有立法容許同性婚姻,為甚麼我們不可以?」(全球化、法治)

    「早前法庭判決變性人婚姻敗訴,法律也要符合普羅大眾認同的倫理規範!」(法治、倫理)

    針對上述說話、觀點背後所涉及的「概念知識」,考生必須清楚了解,不能敷衍了事。所以,若然考生有時間,可先了解「人權」、「自由」、「倫理」等概念,明白其定義,再討論相關時事、事件。如此學習通識,必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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