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女友斬「情敵」保安還押

【本報訊】大埔太和邨情殺案,涉嫌殺死女友後再刺傷疑似情敵的保安員,昨日被押往沙田裁判法院提堂。他被控一項謀殺及一項意圖謀殺而傷害他人罪,暫時毋須答辯,還押監房看管,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一日轉往粉嶺裁判法院再提訊。

從後刀劈 同事制服

三十歲被告潘文琛,身材高大,身穿紅色風褸出庭的他一直木無表情及神色呆滯,兩項控罪指他於上月二十八日,在太和邨居和樓一單位內謀殺女子羅育如(二十四歲),翌日在大嶼山藍天海岸保安員休息室內意圖謀殺,用菜刀傷害男子陳戴煒(二十歲)。控方以控罪十分嚴重為由要求將被告還押監房,辯方沒有保釋申請。

主控官披露部分案情表示,被告與陳是同事,他們在同一個屋苑任職保安員,被告於上月二十九日,在保安員休息室內突然用菜刀從後襲擊陳,幸被其他同事制服。被告其後向警方稱已殺害女友,即案中女死者。警方到女死者住所調查,發現她伏屍單位內。

案件編號:STCC 562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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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潘文琛由囚車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