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情侶唔知衰十一

青少年情侶情到濃時干犯性罪行有上升趨勢!有志願機構過去一年輔導三十四名經警司警誡轉介涉及性罪行的青少年,發現非法性交及非禮個案佔大多數,當中最年輕干犯非禮案者,竟只有十二歲,而涉及非法性交案的青少年主要為十五、六歲,其中涉及非法性交者更上升,由○九年的四宗,上升至一一年度的十四宗,勁升二點五倍,大部分受害人與犯罪者是情侶關係。有註冊社工指,「後生仔面對警察盤問時直認不諱,以為得到女朋友同意而發生關係就唔會犯法」,建議學校的性教育應針對青少年的現實情況,並讓他們明白法律條文及原則。

基督教香港信義會青少年自強計劃於一一至一二年度接獲五百多名來自新界東區、經警司警誡的個案,當中三十四人干犯性罪行,年齡介乎十二至十七歲。除十四人干犯非法性交(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簡稱「衰十一」)及十八人干犯非禮罪外,亦有兩人作出有違公德行為,例如在公眾地方作出「過分」親暱行為。

信義會比較近三年的數據,發現干犯性罪行者的數字及比例逐年上升;本年度最多人在私人住所內發生「口交或性交」等行為,而所有三十四名被轉介的青年本身與「受害者」相識,九成四人與對方為情侶關係,大部分犯罪行為皆在雙方同意下發生。

信義會中心主任竺永洪指,現時法律的分類未能分清犯事者的行為性質及嚴重性,犯罪者本身與受害者為情侶或同學關係,令平常的緊密接觸增加引誘,加強犯事動機,「即使獲對方准許,但在法律下與小於十六歲的青少年性行為已屬犯法」。

中心現時接到轉介個案後,會先評估犯事青年的高危程度,以決定是否需轉介心理專家跟進;又會為對象建立性健康的定義。他建議學校應正視青年的戀愛觀以及有機會在拍拖期間發生的親密行為和性行為,因現今兩性性態度轉變,女生亦會主動要求性行為,故男女學生亦有需要學習如何保護自己,了解如何避免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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