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涉毆保安 毋須保釋疑獲優待

【本報訊】一名休班高級督察前日凌晨在將軍澳女友人住所屋苑乘搭的士離開時,因被阻止使用私家路,與保安員起爭執,保安員報稱遭人毆打,高級督察涉嫌與案有關被捕,初步懷疑有人「飲大咗」生事。不過,該督察其後獲准離開警署,引起外界質疑。

涉案高級督察姓張(四十六歲)。上周五晚上,張下班後,到澳景路維景灣畔探訪女友人,至翌日凌晨零時離開,在屋苑內截乘的士,他指示司機取道只有屋苑業主才可經過的私家路往藍田,但姓黃(三十歲)保安員阻止。張下車與黃理論,疑有人曾飲酒致情緒激動,期間黃報稱遭人毆打。

現場消息稱,等候警員到場時,張的女友曾作調解,但保安員堅持追究,警員抵至調查後,以涉嫌普通襲擊將張拘捕,本月下旬返回警署報到,黃因頸部受傷需送院治理。不過,有人質疑涉案督察毋須保釋,懷疑受到優待和圖息事寧人。警方回應稱,被捕男子是一名休班警務人員,他涉嫌普通襲擊被捕,初步調查及搜證後獲准離開警署,但須隨時接受調查。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