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釣船十月出海恐受阻

【本報訊】保釣船「啟豐二號」船身損毀,保釣行動委員會計劃駕船到珠海維修,但須獲海事處批准,惟經檢查後發現船身有多處不合規格,要求船主改善,但未有承諾何時發出許可。保釣人士則希望當局可於明日批准出海,以便船隻盡快維修妥當,如期十月到釣魚島。

海事處人員昨日下午二時登船檢查,發現多項不合規格之處,包括航行燈及船尾燈損壞、擺放三罐未經許可的石油氣、船身左右分別有十六米及八米的欄杆受破壞,要求船主羅堪就填寫消防及安全救生設備報告,並了解當日離開本港水域往釣魚島出海的情況。

日領事館退還請願信

羅堪就表示,出發往珠海維修,費用較本港便宜六成,航程只需十小時,連同工資及燃油費約五千元,「如果佢(海事處)驚我哋出咗海,轉頭去釣魚島,咁就搵拖船拖我哋去珠海。」他又指,船上損壞部分並不影響航行安全,希望處方不要阻撓十月往釣魚島的行程。

另外保釣人士早前向日本駐港總領事館遞交請願信,促日方賠償啟豐二號維修費用,但信件被退還,保釣人士批評日本堂堂大國,亦無法接納一封信件。

海事處發言人指,處方根據《商船(本地船隻)條例》安排船主進行安全檢查,處方須告知船主要改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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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人員檢查後發現多處不合格,但不涉及船隻結構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