剿匪5大攻略

攻略一:營救人質12個「不」

馬尼拉「8.23慘案」菲警營救人質甩漏百出,害了八條港人性命,若菲方看過網上流傳的港警「脅持人質情況」戰術訓練手冊,結果可能改寫。

手冊訂明疑犯被包圍時警方有十二項「不可以」,包括不可激怒疑犯、向疑犯說謊,以及引起疑犯對人質的注意力,免增加人質在疑犯心中的重要性,又因無法估計疑犯反應,故不容疑犯親友與之交談。手冊又寫明,人員首要顧及人質及其他在場人士安全,亦不應試圖獨力解決事件,應等待支援及談判專家到場;人員亦應「將所有人質視作疑犯,直至證實他們不是疑犯為止」。

攻略二:路障應設在直路

○九年警隊設置「人肉路障」遭市民狂轟,當時路障在觀塘繞道近觀塘碼頭對開一個彎位設置。不過,原來警隊的「路障戰術」訓練手冊早就指出,路障應設在一段直路上、距離任何彎位最少五十米,情況許可下,應有鐵馬在路障後五十至一百米隱蔽處作後防哨站。

手冊亦訂明發生槍擊事件後,若設立特別路障阻截匪徒,設路障的警車引擎需關閉、入第一波檔限制受撞時的移動,又因霰彈槍在處理車輛事件最有效,應優先用霰彈槍擎槍。當匪徒試圖衝過路障時,勿在路中心阻截高危車輛,只可尾隨對方。

攻略三:截查防搶槍有法

原來警察在街上截查疑人檢查身份證亦大有學問。舉例說,警察不會用佩槍的一邊身面向被查人士,因為警隊「截停及盤問」訓練手冊指出,人員不可處於容易讓疑人迅速搶槍的位置。

手冊要求人員單獨截停盤問前應監視對方數分鐘,盤問時亦應與對方保持安全距離,建議距離約一點八公尺,而若佩槍在右手邊就要以左邊面向疑犯、切忌背向疑人,至於兩人同時截停盤問及搜身時,另一人則需距離疑人三、四米,並形成九十度角以作掩護。

攻略四:跳蛙戰術攻悍匪

警員持槍攻打悍匪戰術大曝光,警隊「兩人或小組行動」手冊指,警員確定現場須以小組形式運用槍械戰術時,要以最大火力直接指向疑匪。若二人為單位抵達現場,二人應避免擠於同一掩護物後面,以增加槍械覆蓋角度,及避免形成交叉開火擊中自己人。

若然要移動,二人要交替掩護進行跳蛙戰術,即一人盡量彎低身體移位衝向掩護物時,另一人負責掩護向對正在移位同袍可構成危險的匪徒開火,之後二人交換角度重複動作直至抵達最有利的掩護物內。

攻略五:三重封鎖剿賊竇

若持槍悍匪進入大廈,按警隊「多層建築物之封鎖及搜查」戰術手冊,先頭部隊要把大廈外圍、內圍及近距離進行三重封鎖,只准掃蕩及拘捕隊伍進入。其中近距離封鎖是封鎖疑犯身處單位,因屬危險任務,通常由飛虎隊負責。

掃蕩隊伍由兩名人員作「箭頭」,帶領隊伍從大廈天台由上至下搜查,與電影不同的是隊員在樓梯及走廊時不必配備霰彈槍或MP-5輕機槍,因受環境所限,手槍已足夠,在空曠處則配備長槍較合適。搜查時開燈亦有技巧,應先開最遠的一盞燈,令人員較快見到匪徒,搭升降機亦是禁忌,因隨時可被匪徒弄停升降機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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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營救人質策略及指引十分詳細,圖為飛虎隊營救人質演習。(資料圖片)

截查防搶槍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