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走工銀27億 豪宅大亨潛逃
工銀亞洲兩名高層涉嫌合共收取約五百八十萬元賄款,以讓綽號「棕櫚泉曾偉」的內地豪宅大亨成功取得逾二十七億港元貸款,以及就貸款申請延期還款時獲優待,最終其中一名高層與富商相約在酒店廁所交收二百三十萬元現金賄款時遭廉署人員拘捕,人贓並獲。三人事後被控行賄、收賄及串謀洗黑錢等十六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兩名銀行高層一人認罪,一人否認控罪,至於涉案富商曾偉則因棄保潛逃,即時被通緝。
酒店廁所交收230萬現金 人贓並獲
首被告陳寶奎(五十歲),案發時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工銀亞洲)公司企業業務部主管,昨認罪還押,法官待索閱背景報告後於本月二十日判刑。
次被告陳翊耀(四十三歲),案發時是工銀亞洲房地產及融資部主管。他否認於○七至○九年間四度收賄,即收取二百五十萬元等財物饋贈,協助第三被告曾偉擬備向工銀亞洲申請貸款所用的建議書。他同時否認兩度串謀洗黑錢共二百五十萬元。
多次獲准延期還款
報稱裕滙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裕滙)股東兼董事的第三被告曾偉(四十八歲),被控於○八年九月二十五日至去年十月五日,向首被告提供一部手機及二百三十萬元賄款,以要求首被告協助延展還款到期日,以及串謀首被告清洗二百三十萬元黑錢。他另被控向次被告提供二百萬元賄款,以誘使次被告協助擬備貸款建議書。
次被告的代表律師稱,控方控告次被告收賄及串謀洗黑錢或有重複之嫌,故考慮申請終止兩項串謀洗黑錢罪的聆訊。律師又指,第三被告被捕後,警誡下指首被告曾勒索他,並承認曾給錢次被告,但次被告卻從未索款;律師稱擬傳召第三被告作供,但因第三被告暫不知所終,故或會申請永久擱置聆訊。法官現押後案件至明日再審,期間次被告續准保釋。
針對首被告的控方案情指,第三被告於案發時負責營運康星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康星)及瑞城國際有限公司(下稱瑞城)。案發期間他兩度代表康星向工銀亞洲申請共逾七億港元貸款,並代表擔保人裕滙簽署借貸協議書,但首被告與此兩筆貸款無關。
第三被告又代瑞城向工銀亞洲借貸二十億港元,並由首、次被告負責處理,二人均建議銀行批准申請。第三被告隨後申請延遲還款,每次均由首、次被告處理,並多次獲批。第三被告事後將一百萬港元交給首被告。
直至去年十月五日,第三被告約首被告到文華東方酒店的咖啡室見面,期間二人進入廁所,第三被告將一個裝有二百三十萬元現金的袋交給首被告,在場埋伏的廉署人員待首被告接過錢後,當場拘捕二人。
曾偉小檔案
年 齡
48歲
身 高
約1.65米,中等身材
籍 貫
四川,持有香港身份證
現 職
裕滙集團有限公司主要股東兼董事
被控罪名
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一項處理已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案件編號:DCCC 1368/10


祖籍四川的曾偉是內地地產界知名人士。 (資料圖片)

工銀亞洲在○六至○七年間至少向曾偉批出共逾二十七億港元貸款。

廉署發放的曾偉通緝照

首被告陳寶奎認罪後還押候判。


曾偉涉嫌在文華東方酒店內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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