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思停不建議治乳癌

【本報訊】美國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一個專家小組裁定羅氏藥廠生產的抗癌藥「癌思停」,無法延長乳癌病人壽命,反而增加患者出現高血壓及出血等副作用風險,認為不應用於治療乳癌。該藥在本港有註冊出售,醫管局表示,公立醫院沒有使用該藥治療乳癌。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表示,癌思停可用於治療擴散性結直腸癌、肺癌和乳癌,公立醫院主要用於治療腸癌,少用於治療乳癌。癌思停屬於醫管局藥物名冊內自費藥物,病人不獲資助。他稱外國研究顯示,病人用後出現高血壓機會介乎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六十七,故醫生須先控制病人血壓才可使用。

私人執業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岑信棠認為,出血或血管栓塞副作用較罕見,處理並不困難,並指癌思停對腸癌、肺癌、腎癌和腦部惡性膠質瘤有療效,FDA今次只針對乳癌,他會將訊息傳達病人,若病人同意仍會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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