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幫大佬蟄伏三年殺泰龍

綽號泰龍的江湖猛人李泰龍,前年在尖沙咀中伏,他先遭七人車撞至斷腳,繼而被刀手狂斬喪命,警方之後拘捕多人,懷疑與命案有關,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泰龍死於非命,源於案發前三年與另一黑幫大佬「紋身忠」結怨,泰龍「爆樽」扑傷對方,「破相」的「紋身忠」於是展開復仇計劃,安排手下殺死仇家。

五名被告分別為李蘊剛(三十七歲,貨車司機)、勞展宏(四十六歲,運輸工人)、李鎮江(二十三歲,冷氣技工)、楊文廷(五十歲,商人)及李遠和(三十六歲,裝修工人)。首四被告被控謀殺,控罪指他們於○九年八月四日,連同他人謀殺李泰龍,第四被告另被控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的交替控罪,第五被告李遠和則被控協助罪犯逃離及返港,指他在同日安排勞展宏和李鎮江離開及返港。

手下與女拳手爭執爆打鬥

控方案情指出,李泰龍是尖沙咀「新×安」著名人物,○六年七月,泰龍手下「阿盈」(文沛盈)在尖沙咀一間酒吧與女拳手猜枚,但拳手之後離開,引起「阿盈」不滿,引發各人打鬥。期間泰龍向綽號「紋身忠」的梁國忠「爆樽」,「紋身忠」因此留下疤痕。身為黑幫「和×和」高層並在大角咀開賭檔的「紋身忠」深深不忿,密謀向泰龍報仇。

「紋身忠」一直派手下尋找泰龍,但泰龍轉趨低調,直至○九年七月底始尋獲對方。「紋身忠」知道仇家下落,立刻計劃復仇,他們一夥先偷取至少兩部車,換掉車牌,「紋身忠」又製造不在場證據,於八月一日與次被告一同經落馬洲返內地,但「紋身忠」實際上偷渡返港,並在第五被告安排下,各人在行事後乘船返內地。「紋身忠」一班在賭檔工作的手下,則被分工準備襲擊泰龍,但「紋身忠」訓示不要斬泰龍的致命部位。

眾人於八月四日清晨,在大角咀分別乘坐三部車出發,第二、三被告和另外兩名刀手坐七人車,「紋身忠」、「傻佬庭」(第四被告)和另一高層「豬頭細」等乘坐本田私家車。他們根據泰龍高大的身形和頭髮向後梳的特徵,在尖沙咀四處尋找近一小時,直至接獲電話,前往香格里拉酒店。

三人落手斬兩人親睹過程 

原來泰龍當晚參加一個生日派對,之後與「阿盈」及兩名女子駕駛平治房車前往香格里拉酒店。抵達後其他人先下車,泰龍則在車旁吸雪茄。「紋身忠」一夥埋伏已久,駕駛七人車的次被告立即極速撞向泰龍,泰龍被撞上半空,腳遭撞斷。七人車上的第三被告、「蘇啟」(蘇啟文)和「阿東」(吳奕彤)下車,戴上鴨舌帽及口罩,持牛肉刀向泰龍狂斬,對方無從招架。本田私家車也駛至泰龍身旁,有兩人落車親睹斬人過程。

完事後,各人逃離現場。兩部失車半小時後在大埔林村被燒毀,另一車在天水圍被焚,但警方在本田車上找到刀、口罩及手套等。收取了三萬六千元的第五被告安排快艇接載次被告等四人冒八號風球大風浪到內地。各被告於同年九月分別被捕。

案件編號:HCCC 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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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龍中伏後送院急救,最終不治。 (資料圖片)

李泰龍

李泰龍被斬後,酒店外的現場留下一大片血漬。 (資料圖片)

泰龍遇害經過模擬圖
1.泰龍被指在酒吧「爆樽」扑傷另一黑幫高層「紋身忠」,對方涉糾黨密謀報復。

2.「紋身忠」苦候三年終等到機會復仇,在落手前數日涉與同黨返回內地再偷渡返港,製造不在場證據。

3.「紋身忠」一夥疑在酒店外埋伏,當泰龍到埗後涉先用車撞倒他,刀手然後下車狂斬,泰龍傷重不治。

5名被告控罪
被控謀殺
李蘊剛(綽號剛哥、阿剛),37歲案中角色:駕車

被控謀殺
勞展宏(綽號阿貓、貓仔),46歲案中角色:駕車

被控謀殺
李鎮江(綽號阿波、波仔),23歲案中角色:刀手

被控謀殺交替控罪:串謀傷人
楊文廷(綽號傻佬庭),50歲案中角色:監場

被控安排罪犯逃離及返港
李遠和(綽號阿和),36歲案中角色:協助襲擊者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