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涉偷市民失款

【本報訊】兩名警員涉嫌先後在旺角警署內盜取市民的失物,各自偷去二百元,各被控一項盜竊罪。兩宗案件昨在觀塘法院提堂,裁判官將兩宗案件押後至二月十八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及決定會否加控兩名被告其他罪名,兩被告續准保釋。

一名被告為警員吳兆輝(四十五歲),控罪指吳於去年八月二十三日,在旺角警署內偷取屬於何笑薇的二百元;另一名被告為警員孔志東(三十五歲),控罪指孔於○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旺角警署內偷取屬於陳慧儀的二百元。兩被告應訊後結伴離去。據了解,兩案所涉案的金錢,均為市民失物。

內地妻誕女 一被告准離境

控方表示,考慮到兩被告身份及有潛逃機會,控方雖不反對保釋,但要求禁止他們離港。代表吳的律師透露,由於吳的妻子剛於兩個月前在內地誕下女兒,吳要定期返回內地照顧妻女,吳已將所有金錢匯給妻子,故未能增加保釋金。

裁判官有見押後期跨越春節假期,批准吳續以現金二百元保釋,並准許吳於二月一日至十一日期間離開香港;孔則繼續以現金二千元擔保外出,在保釋期間不得離港。

案件編號:KTCC 118、1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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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兆輝(左)和孔志東案發時為駐守旺角警署警員。